对房屋权利的审查
如果仅仅是对上述五证的审查,并非已经完成了审查程序,有些时候开发商会将已经被抵押或者已经销售的房产进行销售。因此,购房时需对房屋的他项权利和房屋是否已经被销售情况进行核实。如果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一房两卖最后总房子归谁
一房两卖最后房子归谁,应在两份合同均有效,买受人都要求履行合同的情形下,根据以下顺序确定:
1、是否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是否合法占有房屋;
3、订立买卖合同的先后顺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如何处理房屋出卖人欺诈纠纷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