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刚签的购房合同不要了,如果是对方存在法定解除情形是可以的,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是指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_x000D_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_x000D_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_x000D_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_x000D_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_x000D_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_x000D_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_x000D_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