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尽维修义务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损坏不是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不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而造成的等。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什么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但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法律规定的维修义务。
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
出租人有下列义务: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及出卖房屋时,及时通知承租人。
出租人是否要履行维修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可以是由承租人提出的,也可以是出租人主动作出的。承租人提出维修要求的一般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朗间,租赁物出现问题,需要修理的,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修理的要求,催告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对租赁物进行维修。
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的义务有什么
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的义务有,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的义务;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的义务;按约定维修租赁物的义务;以及出卖房屋时,及时通知承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的异议期间的规定有什么呢
出租人的异议期间的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