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是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以下情况:1、劳动者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2、劳动者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3、劳动者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员工违法辞退员工有哪几种情形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转委托有哪几种情况转委托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经委托人同意转委托的,受托人的责任是找到适当的人选、妥善告知委托事务,并为此负责。
2、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此时的转委托无效,该行为只能视为另一个委托合同,在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关系。
3、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本着善意和勤勉的原则,可以转委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