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权转让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有关的登记,然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人负责偿还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前的债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_x000D_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_x000D_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