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铁路企业年金是从2014年10月份开始交纳的。我们知道,我国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在企业中建立实施了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年金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结合职工意愿,自主选择交或不交。企业年金由单位和本人按月共同交费,存入个人专门年金帐户,退休后按月发放给本人。可见,铁路企业年金也是从2014年10月1日后开始交纳的。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规定》 第十四条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