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出租人对标的房屋是否具有出租权利,即出租人是否能够出具产权证书或委托书;租房合同的条款约定是否具体明确。主要是面积、内附物品保管、租赁、租期、违约责任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应注意的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有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用途、修缮责任、违约责任等。出租人、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有: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应明确租赁房屋具体地点、门牌号、楼层、结构及附属设备等。
2、租金及支付租金方式。应明确租金数额及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式。
3、租赁房屋的用途,是经营还是自住。承租人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损失。
4、租赁期限,明确房屋租赁起止时间。
5、修缮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没有约定,通常由出租方负责。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日常维修,由出租人支付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
6、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7、违约责任。双方可约定一方在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或支付标准。
8、其他如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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