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有合理理由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有理由的辞退是不发给予赔偿的,只要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1.当事员工存在违法行为,且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2.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
3.员工存在严重失职,如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单位开除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1、公司合法解除但未提前告知的情况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但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公司合法解除且提前告知的情况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劳动者不存在过错),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存在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当事员工赔偿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虽说是用人单位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对于这种情形也要有合法的理由,只要不违反规定,而且也不违反我国的法律条款,那么就不会承担经济的补偿,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遵守劳动法,这样才会依法的受到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