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和解决劳动争议,居中裁断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其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_x000D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_x000D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_x000D_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_x000D_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_x000D_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_x000D_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_x000D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