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上黑名单需申请吗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1、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这么一句话,里面却包含了至少3层意思。
(1)老赖是被执行人,也可以说,是被强制执行的人。
(2)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
(3)老赖没有履行的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
2、除了符合第1个条件,还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如何拉进黑名单?
现阶段,把老赖纳入黑名单,只有2个途径。
1、法院主动把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一般法院强制执行未果后,且被执行人又符合失信行为的条件,那么法院就会直接把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
2、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把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只要认为被执行人符合以上失信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将其纳入老赖黑名单。申请时,通常也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在现实案例中,具体的书写,操作,可与执行法官沟通咨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被执行人上了黑名单之后执行了就需要申请取消黑名单,一般情况申请之后会在一个星期之内取消,所以在成为被执行人的时候应该积极应对,不要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