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没到期辞职会影响不良正务
未满合同期辞职没有什么影响,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辞职除和用人单位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未满需要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外,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二、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承担什么后果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通常会约定一定的劳动期限。而签订劳动合同后,有些员工想要跳槽,或是因为个人的职业规划,劳动合同未到期向辞职。但是,因为劳动合同有期限约定,所以员工还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实际中,劳动合同未到期,但员工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辞职:
1、跟公司协商一致辞职;
2、跟公司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
3、公司严重违规损害员工的人身权益,员工可以即时提出辞职。
因此,原则上员工按照以上规定辞职的,即使劳动合同未到期,不用承担法律后果。
不过,在以下情况中提出辞职的员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跟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约定辞职,即要支付违约金。
并且,赔偿违约金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员工违反劳动法律规定,未协商一致也没提前说明辞职,导致公司遭受相应的经济损失,需要给予相应的赔偿。
三、服务期内辞职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跟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约定辞职,即要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违约金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