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三)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四)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申报变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1)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2)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
(3)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4)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5)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上道路行驶的;
(6)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元至200元的处罚,一般是在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程序权利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做出的简易程序处罚。规定处以20元至200元的处罚的违法行为比较多。比如,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很多违法行为都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交通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拘留不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