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罚款20到200(一)机动车驾驶人取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三)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粘贴或者悬挂执业标志的;(四)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五)道路上未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的;(六)无行驶证或者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交通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拘留不超过十五日。2交通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1.机动车驾驶人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粘贴、悬挂执业标志的;4.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五、无检验标志、保险标志上路行驶的;六、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上路行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机动车驾驶人取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三)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四)持有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七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