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1)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2)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3)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4)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5)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上道路行驶的;(6)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