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最高缴存基数及缴存额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根据济南全市(含中央属、省属、市属、县属及以下)上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504元3倍计算的2015年度最高免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3126元。各单位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按照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各12%乘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计算,在上述月缴存基数以内计算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218元。
二、最低缴存基数及缴存额
按照济南市2015年度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450元。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1450元的,按145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最低月缴存额为各7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