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简单来说,从科员提拔副科,从副科提拔正科,从正科提拔副处,从副处提拔正处,从正处提拔副厅,从副厅提拔正厅,都要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如果干部、群众认为某人不适合提拔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反映,核查后情况属实的会终止提拔程序;如果公示结果没有问题的,才能办理任职手续。
但是,某些特殊岗位的干部提拔是不会公示的,主要是指涉密岗位和安全岗位。例如,国安系统干部提拔就不会对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