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下土地被征收要经国务院批准:_x000D_
(一)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_x000D_
(二)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_x000D_
(三)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法律依据:_x000D_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_x000D_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