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学前教育阶段:3-5周岁
1)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有条件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并且拥有择校权。
2)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但是居住证符合年限要求,可让其随迁子女进入民办幼儿园和极少数公办幼儿园就读。
3)无居住证或有居住证不符合年限要求:可让其随迁子女进入少部分民办幼儿园、极少数公办幼儿园就读。
4)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满3年:与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同样。
二、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
1)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优质)学校就读。并且拥有择校权。
2)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但符合年限要求: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极少数)、民办(少部分资源相对较弱)学校就读。
3)上海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且不符合年限要求: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极少数)、民办(极少部分资源相对较弱)学校就读.
4)无居住证,无法正常入学、或无法取得学籍。
三、高中教育阶段:15-18周岁
1)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正常中考进入上海高中。并且拥有择校权.
2)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只可报考上海市中专、职校、技校、国际学校。
3)无居住证:必须回户籍所在地中考。
四、高等教育阶段
1)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按上海考生标准参加高考享受高等政策优势。并且拥有择校权。
2)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积分,可参加三校生高考进入部分大专、二本(极少专业)院校。
3)无居住证:必须回户籍所在地高考。
【法律依据】:
《上海市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类学校实施建议》 二、具体安排
(一)学前教育阶段
由各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本区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具体规定。区教育部门可依据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灵活就业情况等条件,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阶段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其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可向《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各区教育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三)高中阶段教育
1.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上海市居住证》登记所在区或就读学校所在区,参加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
2.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3年初中教育的,可参加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四)高等教育阶段
1.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可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其子女为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生的,可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具有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可选择在本市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或“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并具有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可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