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个人无法办理他项权,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前往才能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拿到他项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申请表;
2、提交抵押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
3、材料审核通过,完成登记。
一、不动产抵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您抵押的是个人房产,要带的材料具体有: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公证书”;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房屋共有权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公证书";委托还须提交“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私有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抵押登记申请——受理申请——审核——登记——收费发证——立卷归档的程序进行办理即可。
二、房产抵押登记的内容有哪些,在哪办理
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其它均须提供原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4、查档结果证明5、及被担保的主合同,若办理变更抵押登记,须提交《房屋他项权证》、变更抵押合同或协议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8、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双方价值认定书9、以房改私产抵押的须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证明并夫妻双方到场;
三、他项权证办理的手续和有关法律规定
(一)有两种办法:
1、先注销上笔他项权证,再重新申请办理新的他项权;
2、直接去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的续期延展手续。这两种方法要看各地地方政策,具体的要与他项权利人和登记部门咨询,协商办理。
(二)需要和对方协商,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手续。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四十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三)房地产抵押是一种房地产交易行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必须进地产评估,双方拿着签订抵押合同与房地产评估报告一起去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局发给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他项权利证上一般都有抵押的起止日期,你可以核实一下.房地产抵押是对债权人进行的抵押担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二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他项权利证到期应重新签订主合同或延长主合同到期时间,方能使他项权继续有效。
(四)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指抵押人(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公章,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
如果您的房子有贷款的话,一般他项权证会抵押在您所贷款的银行,您需要房主将贷款全部还完,带上相关证件去贷款银行赎回即可。
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指抵押人(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公章,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