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条件下可以无理由退货:1、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2、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3、可以无理由退货的其他条件。
什么条件下可以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设立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初衷,是解决消费者在特定交易领域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意思表示真实受影响的问题,对适用范围应作广义理解,既包括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远程方式的销售,也包括上门推销、直销等非固定经营场所的销售。实践中,在直销领域,无理由退货制度早已实行,2005年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管理条例》赋予消费者三十日内的单方解约期限。“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中的“等”字具有开放性,法律要为未来技术发展而催生的新型交易类型留出空间,只要是经营者采用区别于传统实体店铺式的销售模式,而这类销售模式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缔约意思表示真实,消费者都应享有七日内的单方解约权。当然,并非所有通过网络、电视、电话或者邮购销售的商品,都宜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为了增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借鉴国外规定并吸收国内行业实践中的成熟做法,有四种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1)消费者定作的,该类商品应消费者特别要求制作,一旦消费者选择退货,经营者很难再次销售,将对经营者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该类商品不宜适用无理由退货;(2)鲜活易腐的商品,如生鲜食品等,该类商品时间因素对商品价值的影响非常大,一旦消费者选择退货,经营者收到退回商品之时可能商品已经腐烂变质或者商品价值大为减损,因此,该类商品不宜适用无理由退货;(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该类商品一旦被下载或者拆封即可被无限复制,允许消费者下载或者拆封后退货,将对经营者的正当利益造成严重影响,并可能对数字化商品著作权人的正当利益带来影响;(4)已经交付的报纸、期刊,报纸、期刊类商品与鲜活易腐类商品类似,商品价值与时间因素关系重大,时限一过,商品本身价值大为降低,因此,对该类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运费应该是谁承担
无理由退货快递费由谁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的。
如果是因为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要退货的,那么应当由卖家承担快递费。但是如果不是因为商品质量问题,而是由买家发起的退换货行为,运费承担分以下两种情况:1.商家包邮产品,买家只需要承担退货运费。2.非商家包邮产品,所有邮费均由买家承担。
那么什么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呢?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国家对消费者的一种保护。消费者退货时,应当保证产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订金可以无理由退吗
订金不是无理由退,其相关规定为:1、订金的退还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2、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哪些情况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换啊?
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换的情况是: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指经营者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制作而成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指新鲜、有生命或者容易腐烂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报纸、期刊刊登的内容主要是新闻、时事评论等,供人们了解当下或者短时间内发生的事件、舆论走向等;
5.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定金什么条件下可以退
定金可以退还的条件为: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至于出具定金的一方解除合同的,可以退双倍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