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商品之后质量有问题、拆封后发现商品对人体有损害等情况下可以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这些是法定的可以无理由退货的情形。在具体购买商品时,买卖双方可以就退货事宜进行协商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7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家(下称“卖家”)使用淘宝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本规则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其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具体为,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
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
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
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
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
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是什么
《消费者保障服务之“商品描述属实保障”服务规则》是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则之一。
如买家针对参与消费者保障服务之“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卖家向淘宝网提出赔付申请,则淘宝网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对交易双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表面审核,并依据该资料做出判断。交易双方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提交的资料导致淘宝网判断错误造成损害,淘宝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卖家在申请“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规则。一旦卖家申请该服务并成功提交相关信息,则默认为确认并接受本规则所有内容,同时默认为确认并接受《消费者保障服务之“商品描述属实保障”服务规则》。
买家在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前,应仔细阅读并接受本规则的所有内容。
本规则所定义之服务在网站其它地方可能以“7天退换”的简述出现。
“先行赔付”的定义:当淘宝网买家与签订“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的卖家通过支付宝服务进行交易后,若因该交易导致买家权益受损,且在买家直接要求卖家处理未果的情况下,买家有权在交易成功后向淘宝发起针对卖家的投诉,并提出赔付申请。当淘宝根据相关规则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则有权通知支付宝公司自卖家的支付宝账户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赔付给买家。
对于那些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的商品,在购买之后只要满足了既定的条件,是支持在一周内无理由退货的,此时商家需要返还购买商品的支出,若是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那么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了。在要求退货时,必须要举证退货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