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运费承担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运费损失是不是应该支持,由具体的情况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合同纠纷的运费承担都是由败诉方的,这个一般是这样进行判决的,到时候不服的可以进行上诉处理的,不过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先组织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