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修期内,房屋维修事项由开发公司负责,由开发公司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维修。业主因房屋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就要向开发建设单位主张赔偿事宜,索赔的过程可以先同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62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