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江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办法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江西省内的司法救助工作。江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办法包括了司法救助范围、救助方式、申请和审批程序、信息公开等内容。办法规定,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因灾、罹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救助、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的救助。同时,办法还规定了救助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包括积极发现和受理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及时处理救助事项、保护救助对象的隐私及个人信息等。
【法律依据】:
《江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办法》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特定群体,经审查认定属于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办法获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