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是为了规范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确保救助政策的实施对象符合条件,保证救助资源的有效利用。该办法规定了认定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等内容。认定对象包括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其他特困人员。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收入、支出和负债等方面。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和股权等;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补贴和其他经济来源;支出则包括必要生活费用、房贷、医疗费用等;负债则包括个人借款、信用卡欠款等。在认定程序上,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社区、镇(街道)、乡(村)和县(市、区)层级审核。经浙江省社会救助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社会救助。
【法律依据】:
《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认定对象的家庭月人均收入指以申请救助家庭的户主、配偶以及与户主非法律随扶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等为基本单位,计算该家庭在一个月内从各种来源收入总和除以家庭人口数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