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五、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一、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协议离婚后又反悔怎么办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
二、有离不掉的婚姻吗
没有离不掉的婚姻。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就是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能协商一致的。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关于诉讼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以下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或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等情形。
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