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我们的认知里面,当一个人在进行房屋赠与的时候,虽然赠送的是拥有房屋的使用权的这个当事人自己所拥有的房子,但是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的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进行房屋赠与的这个行为的时候必须要满足以下的这几个条件:
1、赠送房屋的当事人必须拥有这个房产的一个所有权,与此同时赠送房屋的当事人还需要具有一个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2、赠与的当事人想要赠送的这一所房产应该具有相关的合法的一个权属证件,并且要保证不会因为这个房屋赠与的行为而产生其他的任何的问题;
3、赠与的当事人和被赠与的当事人的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明确的表示这是一个完全的自愿赠送的行为,同时另一个也要表示这是一个完全的自愿接受的行为,与此同时双方要自愿的签订一个书面的赠送书,并且去相关的部门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
一、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那么,首先,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的是:
1、在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这一个阶段里面所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之前没有明确的说明房屋是属于哪一方的,即便是房产证上面只写明了夫妻双方中的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也应该认定这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由夫妻双方的某一方的或者是双方的父母出资所购买的房产,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出资双方父母中的某一方子女名下的那么这所房产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按照自己父母的在购买房屋时所得出资份额来按份共有拥有的房产,当然当事人双方有其他的约定的除外。
如果所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妻所共同拥有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里面的一方当事人想要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话,在相关的评估单位对于这所房屋进行评估了以后,再对于另外一方进行一定的补偿;如果夫妻当事人双方都想要拥有这所房屋的一个所有权的话,当事人双方先对于这所房屋进行竞价;如果夫妻当事人双方都不想要拥有这所房屋的一个所有权的话,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对于这所房屋再进行拍卖,然后再重新进行财产的分配。
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
在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的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所购买的房产,房产的产权登记在这个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可以根据我国相应的民法典的一个规定,应该被当作是只对于自己的子女这一方的单独赠与,这份房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结婚后买房后买的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二、法院认定赠与的条件有几点
法院认定赠与的条件如下: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合同能附条件,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所导致赠与合同无效。而且所附义务是在合同形成时就可以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合同生效后形成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