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法律依据】: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 各地每年补贴资金发放的具体情况,由各市经贸委与本市财政局及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后,作为工作档案(格式见附3)留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条 各市经贸委会同本市财政局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补贴资金实施情况报表(格式见附4)上报本省经贸委及省财政厅各一份。各省经贸委汇总报表后,会同本省财政厅于2月底前联合上报国家经贸委及财政部各一份,国家经贸委负责汇总全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报表,并将汇总报表报财政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