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卖家本身还有其他债务,并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那么在房产被赎回当即,可能会遭到法院查封冻结该房产。往往卖家会向买家或中介等第三方刻意隐瞒,造成多方损失。
2、买方为卖方赎回楼之后,法律上产权在过户前仍属于卖家。如果此时卖方一房二卖将房子又出售给其他人,很可能会导致买方遭受损失。
3、如果卖家在赎楼后发现近期楼价大涨,可能会以各种借口推延过户,并将房子转卖给出价更高的人,待收到钱后退款给当初的买家,给买家造成更大的损失。
4、买家支付给卖家首付款或部分楼款用于赎楼,如果卖家挪用,并未拿去赎楼,且当中没有约定清楚履约时间,即便闹到了法院,法院也只能按照借款纠纷来判决当事方还钱。因为法院很难确定业主是否真心赎楼卖房,这存在一个履行期限的问题。
一、二手房网签后卖方还可以违约吗?
如果在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买家没有出现违约且已经网签,卖家无故违约属于过错方。购买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卖方不,买房可以通过法院走诉讼程序完成房屋过户,卖方不仅房子留不住,还需要赔付违约金。
而如果卖家在与买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网签之前,又将房子卖给另一出价更高的买房者,完成网签过户等全部手续。这种情况下,卖方需要依据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或其他损失。
二、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什么情况卖方违约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很多见,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就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房,买方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双方还未过户,卖方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时通常需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如果卖方依旧坚持不交房,买方再起诉要求其交房。
3、卖家不签收定金
通常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定金的数额,然而通常买家在将定金交给中介后,转交给卖家,卖家这时却不签收。不签收定金的话,卖家就构不成违约的条件,因为定金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要按卖家的签收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如果卖家不签收定金,买家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是徒劳的。
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卖方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卖方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5、卖方直接毁约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成本过低,那么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卖方完全有理由在支付低额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后,就直接不再将房产进行出售,使买方遭受损失,这时买方只能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针对此情况提出让卖方赔偿较多的违约金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