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代理词就是庭审后提交的文书,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需要提交这个文书。代理词是对案件所有前期的总结,一般对于法院法官来讲,因为时间有限,案件积累的缘故,都是案件要开庭了,法官才会看到卷宗翻阅,并不会有深入的了解,所以,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应在庭审后向法院提交一份总结性的文书,即代理词,让法官可以全部分析案件,以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