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只要在山东省内其余16地市缴纳公积金满12个月,在济南购房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在济南申请购房贷款,需要携带缴纳地公积金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其在当地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此外,还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等资料,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建议申请者办理新房和二手房贷款时,先咨询贷款经办银行进行了解。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可在济南申请贷款,那么在济南缴纳是否可在外地申请呢?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还未出台统一规定,各个地市公积金政策也不相同,目前枣庄等城市已可以异地申请,济南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借款人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或是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
(四)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五)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我市引进的港、澳、台及外籍高层次人员取得本市居住证的,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按上述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