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起争议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况下,才能够不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适用以下规定的案件可以不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且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性骚扰、侮辱、暴力等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