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 怎么举报仲裁机构
1、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3、通过信访渠道投诉;
4、集体上访;
5、向该劳动局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6、该劳动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有哪些?
1、当事人之间并未签署有仲裁协议。
2、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并没有权力进行仲裁的。
3、仲裁的具体程序或者仲裁庭的组成有违反法定程序的。
4、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对足以影响公证裁决的证据有隐瞒的。
6、处理该案的仲裁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的行为。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平白无故的举报仲裁员枉法裁决,有证据的,就枉法裁决的行为不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投诉,仲裁裁决也可以撤销。因为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枉法裁决的话,仲裁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