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未开发两年后收回。根据法律规定,房企在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两年后仍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满1年以上未满2年的闲置土地,将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_x000D_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