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南昌市个人所得税标准参照了中国国家的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属于地方税种中的代转代扣税。个人所得税是指自然人在境内取得各种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的行为。南昌市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共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等8类。根据相关规定,南昌市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档,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同时,南昌市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也就是说,当月收入超过5000元时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享受一些减免政策,比如住房租金、子女教育等。需要注意的是,南昌市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根据居民纳税人的月收入计算,提交纳税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各类所得的具体信息,并按照所得类型逐项填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为了依法合理征收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