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提前退房违约的应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是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造成的租金收入损失。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在合同剩余期限内未出租,承租人应在剩余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房屋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出租,承租人只需承担租赁前的租金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考虑可能的违约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当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法院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度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减少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