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时间太慢了怎么办
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二、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案件速度慢应该如何办
劳动监察不能以劳动仲裁立案为由不受理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劳动监察机关是行政机关,负有监督劳动法实施的行政执法权,应当依法打击违反劳动法的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立案查处。
而劳动仲裁,只是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争议的中立机构,本身不具有法定执法权利,劳动仲裁的受理,也只是表明仲裁机构将依法裁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仲裁结果也不涉及劳动行政违法的处理。
三、对于拖欠工资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但是他们不管办事只往后拖怎么办
1、找老板协商。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找劳动部门投诉。投诉时,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