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购房政策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佛山医保报销政策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4)膳食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佛山入学新政策
根据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佛山不再执行购房获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的政策(对部分群体设置了政策过渡期),统一纳入积分服务体系。参与积分入学申请的新市民须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对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设置了1年的政策过渡期,该类人群的适龄子女还可以在2019年起始年(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申请政策性借读。政策过渡期结束后,该类人群适龄子女在2020年及以后申请入学的全部纳入积分服务体系。购买房产可以在积分入学申请中获得相应的积分分值。
佛山积分新政策
①取消购房直接入户改为:须连续缴纳社保1年参与入户,1平方米计1分,最高144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②取消购房直接就学改为:统一参加积分排名入学,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佛山入户条件
学历入户:1、无犯罪记录;2、学历统招大专以上;3、男50周岁及女45周岁以下;4、缴纳社会保险。积分入户:1、无犯罪记录;2、居住证有效期内;3、高中学历以上;4、法定工作年龄内;5、社保1年。高技能人才入户:1、无犯罪记录;2、居住证有效期内;3、45周岁以下;4、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5、社保半年以上。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一)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