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扶持办法》对认定的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补贴。市属人才:高等教育国家级、省级、地方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400万、300万元、200万元安家补贴,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后、博士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安家补贴。派驻人才:高等教育国家级、省级、地方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150万元、100万元安家补贴,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后、博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市属高层次人才和派驻高层次人才按同等标准给予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领军人才目录及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目录详询市教育局)开展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认定工作,每三年申报认定一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青年拔尖人才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分三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