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没有关于企业停职时间的具体规定。但是,停职不同于开除,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停职期间单位应发放劳动者基本工资。
待岗必然会涉及到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相关事项的调整和变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首先应该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无法平等协商工作岗位,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停职期间有工资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遇国家规定调整工资(含调整标准、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时,其工资调整暂缓执行。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的,按国家规定予以补调和补发工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二条的规定: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根据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
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遇国家规定调整工资(含调整标准、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时,其工资调整暂缓执行。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的,按国家规定予以补调和补发工资。
关于停职的期限一般是多长的问题,律师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