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暖气开通/停办怎么办
什么时间开始供暖
供暖温度标准是什么
试压期间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这些关于暖气的相关知识你都了解吗
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下
赶紧来看看吧
01
缴费时间
热用户应当在每年10月31日前将本采暖季热费全额缴清。执行两部制热价的热用户应在10月31日前按本采暖季面积计费的总额预缴热费,供热结束后按两部制热价收费办法进行结算。
02
缴费方式
1.用户凭卡号可使用“华能日照热力”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生活缴费、日照通APP、日照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也可持卡到日照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或供热服务大厅缴费。
2.无卡及集体用户,10月31日前由单位(集体)统一到供热服务大厅办理缴费业务。
03
日照市供热时间及供热温度相关规定
根据《日照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市区采暖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各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区采暖供热期。如遇到特殊情况,由供热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暖供热期,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C。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04
室内测温有何规定?
根据《日照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热用户应当配合供热企业调试测温工作,拒不配合的视为室内温度达标。用户室内气温检测结果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用户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测温或者不在测温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当日温度合格;供热企业未能及时检测、不在测温记录上签字或者不存留测温记录的,视为当日温度低于十四摄氏度。
对居民室内供热温度进行测量,测温时间应当为每日八时至十一时和十四时至二十一时,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
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异议方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第三方机构受理用户测温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供热企业参加检测。检测费用由委托方先行垫付;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由供热企业承担检测费用。
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05
供热温度不达标,退费有何规定?
根据《日照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在采取整改措施后进行复测,用户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复测或者不在测温记录上签字的,视为温度达标。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对室温不达标天数,供热企业应当每日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C低于18°C的,退还每日热费的20%;
(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C低于16°C的,退还每日热费的50%;
(三)供热温度低于14°C的,全额退还每日热费。
不属于供热企业责任的,供热企业应当在向用户讲明原因的同时,积极协助用户采取措施达到规定的温度。
06
收费标准和价格
暂按《关于城区供热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2016〕1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按面积收费供热价格
1.房改房供热价格23元/平方米;不带电梯商品房20.7元/平方米;带电梯商品房19.55元/平方米;阁楼、地下室热费收缴按1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居民供热价格33元/平方米。
(二)实行两部制热价供热价格
1.居民基本热价:房改房为6.9元/平方米;不带电梯商品房为6.21元/平方米;带电梯商品房为5.85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68元/千瓦时。
2.非居民基本热价9.9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23元/千瓦时。
(三)居民、非居民收费面积均按照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核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收费。
(四)如遇价格调整时,按照物价部门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07
用户开栓与报停
用户每年10月15日前应通过“华能日照热力”微信公众号或持供热缴费卡到供热服务大厅办理开栓与报停手续。
(一)供热开栓:
上采暖季未用热用户,如本采暖季用热需办理开栓并缴费。
1.新入网(首次用暖)小区用户需开发商或物业统一到供热服务大厅办理开栓业务。
2.已办理报停的用户可通过“华能日照热力”微信公众号或持供热缴费卡到供热服务大厅办理开栓缴费业务。
3.往年用暖用户今年继续用暖的,无需办理开栓手续,可直接缴费。
(二)供热报停:
1.上采暖季用热用户,如本采暖季不用热,应通过“华能日照热力”微信公众号或持供热缴费卡到供热服务大厅办理报停手续。未办理报停手续,视为继续用热,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用户承担。
2.上采暖季不用热用户,本采暖季仍然不用热的,无需办理报停手续。
08
暖气用水能否作为生活用水?
暖气用水不能作为生活用水。暖气的热量靠采暖系统中热水的循环来实现,私自放暖气用水使用,会引起供热管道严重缺水,使供热管网系统压力失衡,导致局部或全供热系统不能稳定供热,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在系统补水时补入大量凉水会造成越放水越凉,严重的易造成停热事故。另外,暖气水中含有大量的化学试剂,用于水的软化和管道的保养,取暖气水用于生活用水,对身体健康有一定伤害。
09
缴费指南及客服电话
日照什么时候供暖?暖气开通/报停怎么办?
客服热线:96789
供热服务大厅地址:日照市胶南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