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补休是指应该正常休息的但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休息的,在本工作日之后另行安排时间补休。安排补休的间隔时间不宜太长;
2、调休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国家在重大假期的时候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会将一些日期集中在一起,这就需要在日期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如元旦、国庆等);还有一种是指企业经常加班加点,但不愿意发加班工资,会开出调休单,让员工在今后的工作时间里合理安排休息。调休单一般最长为半年,但实际操作还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