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一定本人到庭,因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是确因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都必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_x000D_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_x000D_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_x000D_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_x000D_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_x000D_
(四)互相辩论。_x000D_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