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代理人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所以必须由当事人出庭。
一、女方有精神病男可以要求离婚吗
女方有精神病,男方可以要求离婚。离婚和结婚一样,是公民的权利。离婚案件的核心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并非双方是否具有的民事行为能力。在离婚案件中,即使有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除非不能表达意思的,否则仍然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确实因为特殊情况而无法出庭的,则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可以让原告到庭代替律师吗
如果是原告委托的律师,当然可以替原告出庭,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以下四种情形,即使原告委托律师,原告也必须出庭:一、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二、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三、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因此,如果是离婚案件,即使原告有律师,原告也是必须要出庭的,律师不能代替原告,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果原告不出庭,只有律师出庭,法院可能会按照原告缺席审理案件,然后缺席判决。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在拿到判决后多久后提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