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
1、当事人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办理准生证;
3、当事人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
4、生产后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一、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
2、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
3、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4、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形式如下: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总之,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是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单位社保经办人处办理。经办人将协助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院。然后携带医疗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