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工作多少小时
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一百七十六个小时,因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按照每月四周计算得出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一百七十六个小时。
二、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有哪些
1、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紧急生产任务,如不按期完成,就要影响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2、必须与工会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把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3、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应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因为延长工作时间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所以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要符合以上条件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即: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如何支付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生产任务不足或者没有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的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任务或者突击完成临时承揽的生产任务而加班的,一般不得发放加班工资。
职工加班加点后补休时间,由企业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及时安排,不得拖延过长,也不得随意改发加班工资。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点,只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点工资,也不准将加点工时累计发给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