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出现欠薪情况时,员工可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如果单位克扣、或没有正当理由就拖欠员工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员工有权随时通知单位把劳动合同解除掉,并让单位赔偿一定的费用。单位除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没有原因就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须命令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命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到五倍支付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