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参与者是不是违法要看是组织者还是受害人,如果是受害人就不违法,如果是非法集资的共犯,就可能会构成犯罪。
一、非法集资的钱能不能要回来
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投资人要回投资款,没有程序法上的保障,因为不论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其次,在实践中,公安机关追回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的投资款的比例非常低,通常在30%左右或更低,追回比例最高的E租宝案件,追回的比例也只有60%左右。因此非法集资的钱从程序法上和实践中都是难以追回的。
二、公司非法集资,公司员工会如何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可能涉嫌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但不管涉嫌哪个罪名,公司的领导层肯定都构成刑事犯罪,也就意味着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一般的员工,比如:从事行政工作的,如果确实不知道公司的性质,则不构成犯罪。
如果是具体从事业务的员工,一般是推定明知公司的性质,则很可能仍然涉嫌犯罪,但因为员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使构成犯罪,也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三、非法集资钱不报案不赔偿怎么办
非法集资不报案的,赔偿一般比较难拿到。如果遇到到非法集资不报案,公安机关就不知道有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就不能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从而保障受害人的利益且追回损失。《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