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3年3月1日施行,不过该法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农村土地承包法用法律的形式对土地承包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稳定了党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对于保障亿万农民的根本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发生了深远意义。因此土地承包法制定之前的土地承包在法律规定出台之后同样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