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是事业编制的,归各级司法局管辖。
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 周岁以上65 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 年以上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